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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11/24

關於真毛龜

真毛龜是少數在我身旁我覺得真的很正的人,我不否認在我身邊的都是怪人,絕對不是主流派的,全都是些瑕疵品,出場不良有問題加故障的,當然包括我,至少我覺得我是行為舉止比較中肯的,呵。喔,其實我要說的是真毛龜,龜是我國小的玩伴了,從他小學三年級從台北轉來開始,我們幾乎天天玩在一起,那時候我還會跟蹤她回家因為他媽叫我帶她回家,怕他迷路,儘管我們的家跟學校只有短短的四五百公尺。當時他戴著一支連著眼鏡鏈的眼鏡,所以所有的小學同學就開始稱呼他為阿罵,怎麼都不會想到她長大會變正,但事實證明他現在長的還蠻正的,眼睛大,以前我只覺得它是眼睛脫窗的真人實例,金魚脫窗眼就是這樣。我們兩個的性別界線一直很模糊,從小時候開始就是如此,一直沒有感覺的原來我是男的他是女的,我是一個容易害羞又多話的男生,他是一個大拉拉把男生當哥們的女生,所以說,他也是小時候少數幾個會摸男生老二的女生,我每次中午吃飯時都會被他偷襲,男生比較吃虧阿,東西在外面,女生就比較狡詐了,把東西藏在裡面,就算反擊也摸不出個所以然。我們的打掃區域是教室後方的侏羅紀公園,說是侏儸紀公園,不過就是在花圃裡擺個幾隻玻璃纖維做的大恐龍,那時候流行嘛~每天早上和下午我們都要掃個幾次,掃地是附加工作,主要的任務還是在侏儸紀公園裡面玩耍,爬恐龍什麼的是我們最常做的把戲,一天,真龜毛爬上了雷龍,正騎在他的背脊上,我在遠方看到了,想起今天中午被偷襲的恥辱,遂興起了復仇之意,於是大步向前往雷龍狂奔而去,跑步帶殺聲,兩手一把捉住了龜的腿,用力往前拉,於是曾毛龜這輩子的第一次R魯巴就奉獻在雷龍的脖子上了,從那之後,大概幾個星期他完全不和我說一句話,我雖感到納悶,但也想不出個所以然,幾年後我們談起,他才淡淡的說道,你知道一個花樣年華的少女,在雷龍上被R嚕巴是多麼令人難堪的羞恥嗎,喔,原來如此。算算我們是十幾年的朋友了耶,沒想到我也會有這種朋友,人生有幾個十幾年阿,除了他越來越正外,我倒是沒啥改變,一直不變的是,我們見了面還是一樣的吵吵鬧鬧,傻傻地說著以前以後的事,好像小學的事,未來的事都不曾遠離我們一般。
2006/11/22

雜記1

這個月才放了兩天,含今天第三天,過了么八就是第四天,去了桃園買了一些東西,買了G乃叫我幫他買的筆記本,買了幾條內褲,看路上的人走來走去,想想有沒有人會發現我是阿兵哥,喔,原來今天不是假日,是別人的工作天,是我的休假天,五點,學生下課,穿著桃高制服的學生塞爆了街道,可能是公車全都到了吧,最近好像不太流行穿制服外套喔,大家都穿運動外套,亮黃色與藍色的外套很搶眼,我比較喜歡制服外套,但以前我好像也是比較喜歡運動外套,女生還是制服外套好看吧我想,要搭配百褶裙才好。桃園的街道好像變得比較熱鬧,店家也開得越來越多家,很多熟悉的店消失了,許久沒去的我總是會想起,以前這裡有一家什麼什麼,但是現在又沒了。沒了。
其實軍中也是能夠交到好朋友的,放開心,可以說很多很多。
 
我想念豬老師,噗。
還有利沙 還有海倫納 還有蟲
還有阿公阿罵 哥哥 噗。
2006/11/7

關於麗莎的生日

友麗莎說,維仔你怎麼沒有把那天出去玩的事情寫下來呢,所以雖然有點疲勞,有點想睡,但還是想把它寫出來,畢竟寫在筆記本裡是沒有人看得到的。那天是我下部隊後第一次休假,出營區後走入捷運站,撥了個電話給莉莎,他說明天是他的生日,他想要去北海岸走走,老大也要去,本想海K日文的,但壓抑不住心裡那股想飛的衝動,幾經考慮之後還是答應了。原本老大自以為很周詳地計畫了行程,要到什麼鬼水喃洞去的,但很不巧地我錯過了火車,又很不巧地魯老大改變行程,於是乎老大的沒原則原則就一口答應了,我們就改變行程跳上火車到瑞芳,再換公車往九份去,恰巧我也好久沒到九份了,景色優美,看得到遙遠的海和碼頭,看得到基隆,一座座山頭裡有著火車在跑,這是北海岸的剪影,貼在一片閃亮的海洋上。
九份已經被觀光客淹沒了,港客,日本客,大陸客一團團地湧入,我看不見小時候初來到這裡的滄桑景象,一片生氣勃勃的商機繁盛,失去了特色的小山城,呼,我們只得逃向更不知名的小巷弄,去尋找沒見過的房子和寶貝。在一座偏蔽的樓梯下,遇見了一攤帽子小販,小販的台語有濃厚的山城腔,我幾乎聽不出那是台語,麗莎在此買了頂草帽,一百塊,老闆聽著黃三元,這樣破爛的小攤和穿著汗衫的老闆,查查不清的廣播聲音,緩慢的空氣與自小屋深處透出陰森的風,這才是我印象中的九份,瀝青的臭味。
走上山,坐上公車往金瓜石去。我只是想再去看看黃金神社,從入口到全部全部都和我小時候的印象不同了,破爛的房舍煥然一新,搖搖欲墜的樑柱換成了一張張陌生且興奮的觀光臉,擋土牆有夠醜的。開始往山上走去,連樓梯都被雞婆地淋上水泥,大家似乎對永久性與安全性情有獨鍾,殊不知缺少了點刺激與危險只會讓我們變成沒有神經的木頭人,我想這些東西可以讓他們撐到我們全掛掉也不會爛。不想折進神社,我們往上繼續行走,走了很遠還不到終點,索性開始拍起雜誌內頁,麗莎今天卯足了勁扮民族風,老大則是不用扮就很波希米亞,拍了一堆面無表情沒有焦距的照片,躺在地上胡亂擺姿勢,想說好像睡個午覺在這種涼涼的地板也不錯耶,但卻嚇着了走下階梯的情侶。
走上山很遠,很遠,到了山頭才發現沒有道路回到原來的地方,只好沿路攔車,幾台車不甩我們,最後竟然是一對偷情車床族好心載了我們,我想我們坐的後座真的不知道沾染過什麼東玩意兒。到瑞芳,天色不早,沒機會到水喃洞了,想坐下來喝個東西吃個生日蛋糕,最後決定的地點竟然是,淡水。
疲倦讓我們上了火車就睡,一路睡到了台北,跳上捷運往淡水,我想起以前的海關碼頭,劍潭古寺,我的案子總是在這條紅色線路上,有點熟悉卻遙遠。淡水我們慢慢地走到了河岸道路的盡頭,挑了間離水面不遠的小餐館,坐在庭園的樹下,隱約聽得見從店裡竄出的爵士音樂,慵慵懶懶配上昏黃的燈光,疲憊的身體和興奮的心情,面對著對面點點燈火的觀音山,起起伏伏不停的淡水河,去你的憲兵,讓我留在這吧。三個人開始說起過去的事,什麼機緣讓我們遇在一起的呢,恩,老大是我的學妹,麗撒是蟲的室友,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們總是這麼巧地碰在一起,相濡以沫,最後成為臭氣相投的好朋友。
小紙人,我們寫上想幹噍的人,詛咒他放火燒掉丟進淡水河,我想這是我們今天的重頭戲吧,怎麼會這麼邪惡呢,誰知道,可能老大最清楚吧,頭腦不知道在想啥的阿呆。
有空來看一下片單好了,我想看一下金馬呢。